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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所得税代扣制进入“倒计时”

时间:2018-01-05 09:14来源:欧洲时报 作者:周文仪编译

【欧洲时报周文仪编译】据《资产》杂志4日报道,由于法国2019年1月1日起将实行所得税代扣制(PRELEVEMENT A LA SOURCE),纳税人2018年不交所得税,获得的“非特殊”收入将可以逃脱征税。对纳税人来说今年是大力工作赚钱并尽可能增加工资收入的一个大好时机。

 
尽管所得税代扣制要等到2019年1月1日才实行,但领薪职工已经可以为这项改革预做准备。为了避免2019年两次征税,当局决定对2018年纳税人的收入实行“空白年”,意思是国库的税收空白。按照旧制,对2018年的工资征收的税,原定2019年支付,却因新的代扣制而取消,将由一笔特别的税务拨款接继国家税收,但这并不表示纳税人2019年不缴税,因为2019年将对这一年的收入实行所得税代扣制。
 
由于在2018年的收入免缴所得税,所以理论上应可鼓励领薪职工尽可能多赚钱并增加工资收入。但要小心,当局设立了一套非常严格的措施防止弊端。税务机关认为“特殊”收入还是要纳税,并列出了“特殊”收入的名单,包括雇主因职工更换住所或工作场所支付的补偿金、雇主赠予职工但不是存入职工奖金储蓄账户(Epargne Salariale)里的分红或参股股金、从职工退休储蓄账户(譬如个人认购的大众退休储蓄计划PERP)中取出的现金、或不是以2018年的名义而是以其他的一年的名义支付的钱,譬如本来应该以2017年的名义支付的第13个月的工资,却于2018年发放等。
 
“额外工作的额外报酬”也算是“特殊”收入,指的是“与工作合同或公司委托无关或超出规定给予的奖赏”。当局使用模糊措词以增加检查的理由。在2022年以前,税务机关如果认定某个纳税人搞税务优化行为,可能对当事人收获的某笔金额征税。这应该会使与税务局有争讼的许多人有所畏惧。
 
《资产》杂志采访的专家提出了2018年尽可能增加收入但不会被认为是“特殊”收入的一些办法。譬如在自己的报酬中有一部分是“非固定”报酬的人,应该好好把握2018年有生以来的大好时机。GMBA BAKER TILLY事务所的法律/税务顾问弗雷德里克·蒂恩蓬指出:“如果在工作合同中,非固定报酬的订立标准有实际规定,就没有理由会被认定为特殊收入。”
 
另一个增加收入的办法是增加加班时间,但法律有规定,只有在雇主的要求下才可加班。另外,拥有工时储蓄账户(CET)的职工可把储存的工时兑换成钱,最多10天,这些钱不会被视作特殊收入。
 
至于工时储蓄账户中积存未使用的休息时间(RTT)兑换成报酬,法律没有任何规定,但按逻辑推定,应该和CET一样,不会被视作特殊收入,最多10天。但不是所有的职工都可把未使用的休息时间兑换成报酬,这需要劳资双方协商。
 
雇主如果对一项报酬是否属于特殊收入有疑问,可以预先求教税务机关,如果税务机关在3个月内没有答复,就表示默认其意见。
 
独立经营者(Independants)将没有很大的行动余地,如果2018年的收入比过去3年所赚的最高金额高,就被视作是特殊收入,但还是有一个缺口:独立经营者“2018年的可征税利润如果与过去3年所赚的最高利润相等或更低,2018年将不会被征税”。

(责任编辑:Mark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