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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旅厅发布暑期消费提示:警惕低价旅游团(2)

时间:2020-08-20 10:08来源:人民网-旅游频道 作者:刘佳
 
选择自驾出行游、交通安全要遵守。请提前做好车况检查,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乘坐或驾驶时请系好安全带,不要让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乘坐机动车副驾驶座位。远道出行的自驾游客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应停车休息,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的规定,避免疲劳驾驶。
 
文明公约要遵守、对待纠纷要理智。游客旅途中要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树立文明出游意识,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遵守我国及相关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尊重他人权利,做文明的游客。旅途中发生纠纷时,游客要把文明理智记心头,冷静对待,注意收集和留存各种证据材料,及时与导游或旅行社进行沟通,双方通过协商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处理,切莫采取过激言语及行为导致人为扩大损失或激化矛盾。
 
旅游安全应注意、发生意外报保险。旅游期间如发生意外,赶紧到就近的医院进行医治,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妥善保存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有关单据,事后才能获得相应赔付。
 
发票证据要保留、旅游维权要合理。有些旅行社会出现表里不一的状况,在行程开始前,表现的态度积极、主动,但在旅程开始后,态度会大转弯,旅行社及导游往往会擅自更改行程、强迫消费等,游客应注意留存证据,可及时拨打当地旅游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也可在旅游行程结束后,通过电话、信函、网络及到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等方式进行投诉,并提供证据、发票和记录,依法合理维权。特别注意的是,投诉时效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超过时效的请求将不予受理,游客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提示游客可通过全国旅游投诉举报电话“12301”、云南省旅游投诉电话“0871—96301”或下载“游云南”App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Mark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