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向市内各区旅游委、各旅行社发出关于禁止销售旅游套餐类产品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禁止销售两条线路(含)以上的旅游套餐。”“规范收取出境游保证金。”要求在出境游业务中,“各组团社收取出境游保证金,必须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以便有效防范旅游市场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旅游违法行为。 通知称,近期北京市接连发生因旅行社收取旅游者出境游保证金不能按约退还、售卖旅游套餐不能履约引发的投诉,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损害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CIC灼识咨询投资咨询总监董筱磊在接受21世纪经济主要类别为涉及报道采访时表示,目前旅游金融主要分为旅游分期、旅游理财和旅游保险三大类。此次规定所涉及的大量客户投资和保证金的旅游理财类产品。
“不能否认旅游金融行业中有很多表现优异的公司和产品,但目前部分旅游金融的旅游理财产品所承诺的低价旅游和高额利息显然是不符合基本金融规律的。部分公司或是未向消费者明确阐明其中的风险,或是典型的P2P庞氏骗局。”董筱磊表示。
他认为,通知对保证金的托管方式和退还时间进行了细致的要求,就是为了防止旅游金融公司和产品资金链断裂和资金去向不明,而禁止销售旅游套餐在部分层面上限制了旅游理财产品的可操作性,但规定从最大程度上限制了P2P骗局的产生,极大地保证了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
遏制套餐旅游
就在北京旅游委发布紧急通知的前一天,北京青扬五洲旅行社爆出办公地点人去楼空,实际控制人夏凯失联的新闻。该公司此前曾推出套餐预付款产品,以缴纳押金为名,采取低价旅游方式收取用户预付款,并且承诺回购付息,以廉价产品吸引客源。但最后却演变成数千人讨债、数亿元资金无法归还。
上述提到的押金,一般命名为出境游保证金,是指旅行社为了防止用户出境后滞留不归,要求用户在出团前缴纳一定的现金作担保,在游客回国后的一定时间内予以归还。2015年1月,国家旅游局发布“ 2015旅游服务警示第1号:防范出境旅游押金风险”,其中提到“北京某旅行社向游客收取数额不等的‘出境旅游押金’,游客按期返回后,该社逾期未返还押金,共涉及387名游客,涉及出境押金2411万元。”
此前4月,主要从事日本、韩国等地的出境旅游批发、零售等业务的海涛旅游也与客人爆发欠款纠纷。
溢美金融副总裁陈羽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这些都是属于类融资行为,与流行的P2P平台相似,而在民间吸取资金需要专门的部门监管和专业的机构来操作。“传统的旅行社基本都不具备风险管理能力和投资管理能力,通过这种方式能融来钱但是成本会非常高,仔细核算这个成本很多甚至比民间高利贷还高,所以大部分到最后都会出问题,只是时间快慢。”
他认为,旅行社需要融资是发展的必然,但是目前给旅行社提供资金的机构也非常多,成本也并不高,专业的金融机构都能核算出旅行社融资的边界和周期,对旅行社的发展不仅有帮助还能把控节奏。旅行社自己变相融资就会超出自己的融资需求,非常危险,不拿钱会影响发展速度,拿多了自己实际消化不掉。
“在传统的任何行业里,销售预付费产品或是收取资金给予投资者收益的行为都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和监管规则的,旅行社这几年能出现这些情况归根结底还是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陈羽表示,这种吸储业务很多金融公司也不做,因为资金拿到手赚不回收益就会害垮自己。
社科院旅游中心特约研究员杨彦锋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旅行社团款、保证金押金等预收款在一定风险可控范围内做再次利用能有效提高旅行社收益,核心在于如何有限度地安全合理、有保障地使用这笔钱。
“出现上述事件之后反而在套餐预收方面的整治有一点点程度上的矫枉过正,比如套餐预收在可控范围内操作其实不影响消费者权益,这样一刀切使得商家吃亏,消费者也少了选择。”他建议,应该介入第三方担保或保险机构,对游客预交款做保险,合理监管和理赔。还可以探索像银行准备金率一样的制度,企业有多大的规模和盈利,才能做多大的预收,不能无限预收,最后成为庞氏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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