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出境游蓬勃发展。截至去年底,中国公民出境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达到151个,除了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外,还有许多东南亚、非洲、南美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政治、社会环境差异大,旅游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中国出境游客在当地旅游面临的社会环境各不相同,出境游安全形势日趋复杂。 目前,中国出境游安全事故类型多样,总体来看大概有7类,分别是:恐怖袭击、抢劫、盗窃、旅游欺诈、歧视与精神伤害、旅游者自身不安全行为、交通等突发事故。这7类中,恐怖袭击的伤害是最大的,但通常难以避免,交通等突发事故同样难以避免。与之相比,抢劫、盗窃、旅游欺诈、歧视与精神伤害、旅游者自身不安全行为都可以通过管理等手段加以避免。 与国内游相比,出境游活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些旅游安全事故的爆发可能会引起一系列联动效应,国际关系的变化也将对普通出境公民的安全问题产生重要影响。出境游涉及内容广,除了基本吃住行游购娱,外交部、国际协会、大使馆等都会直接或间接介入,某个环节的失误可能导致连锁反应,甚至是全球影响。 因此,建立完善的出境游客安全保护体系,一方面是为了争取中国游客在境外的应有待遇;另一方面是国家维护本国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彰显国家力量、提升国家形象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 如何完善出境游安全体系?笔者认为,应从多方面努力。一是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培养。国家层面要做好出境旅游宣传和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向旅游者宣传安全知识。企业要从细节着手,在制定出境线路时,对一些恐怖袭击常发的国家和地区要特别当心,时刻关注外交部、国家旅游局的安全提示,开发健康安全的旅游产品。 二是加强顶层设计。政府要大力推动领事保护立法,适时可以考虑制定《中国公民海外安全法》,以更好地维护我国海外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加大国际交流,完善国际合作,进一步完善预警、协调、磋商机制,加强海外风险评估,整合不同机构的功能,为我国海外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争取更多的权益保护。 三是加强国家软实力建设。一个国家的公民在国外能否享有应有的尊重和权力,很能反映这个国家真实的国际地位。国家要通过各种途径增强国际话语权,提升国家软实力,成为我国公民海外旅游的坚强后盾。 四是促进跨境旅游救援法制化、规范化。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对危及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安全的突发性个案予以最高关注,重点规范旅游者安全保护工作。成立安全风险基金,用于海外救援。 五是增加出境保险品种,扩大保险范围。旅游活动涉及吃住行游购娱多方面,对保险产品的需求也非常多,要有针对性地开发保险产品。 六是加强对旅游目的地的管理。对出境旅游目的地实行动态管理,对那些中国游客旅游体验好的目的地要给予较高推荐,对一些事故频发、安全隐患较多的旅游目的地要给予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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