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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民俗旅游走俏 卫生条件参差不齐(2)

 
  不过,也有假期未涨价的。大金丝胡同12号的收费为第一人500元,第二人300元;大金丝胡同甲33号民宿则每间房收费300元。
 
  刘思敏表示,民宿在假期期间涨价是非常合理的,这是市场行为,政府也没有任何调控的必要。
 
  “民宿如果定价过高,游客完全可以选择不去。”刘思敏认为,民宿没有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因此,价格也应该由市场调控。
 
  现状3
 
  投保非“强制” 落实不佳
 
  根据北京新修订的旅游条例之规定:鼓励民宿旅游经营者通过购买保险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安全保障。不过,记者探访的民宿都表示不能为游客购买保险。
 
  “我们是民宿,不是旅游。旅游才买保险。”大金丝胡同甲33号民宿的宅主说。
 
  虽然北京市的此项规定不是强制性的,但刘思敏认为,作为一个新兴的旅游业态,进行相关的引导是有必要的。“过去民宿不打眼,比较私密,业态也不太成熟。现在北京修订旅游条例,承认民宿这个业态,以及它对旅游业所发挥的作用,并完善相关法规,对民宿进行规范化管理。”
 
  刘思敏认为,游客在投宿民宿时,最可能遇到的是意外伤害,如火灾、触电、砸伤这样的意外事故,而条款鼓励为游客购买保险有利于民宿行业走向成熟。
 
  现状4
 
  有城区民宿卧室超5间
 
  北京旅游条例修订后拟规定,城区民宿客房数为5间以下;乡村民宿客房数为15间以下。
 
  新京报记者探访发现,郊区一些民宿虽然设置的房间数在15间以下,但也有空间过于拥挤的。在怀柔雁栖湖景区周边,一家民宿内设置了5间房,但有一间房间里设置了3张床铺,过道以及床与床之间的空间都十分狭小。
 
  而在城区,有民宿已经违反规定,设置了超过5间房的民宿。在一家专业预订民宿的网站上,一家位于什刹海附近由名为DAN的外国人经营的民宿设置了8间房间。记者联系房东询问此事,未获回应。
 
  刘思敏认为,饭店业、旅馆业和民宿业分别属于不同规模的业态,对民宿设置的房间数量上限进行规定,就是避免其规模扩大变成旅馆业。“旅馆业已有法规规范,民宿则应控制规模。如超过了这个规模,就应该以旅馆的名义向工商部门申请,而不能再打着民宿的招牌。”刘思敏说。(新京报记者 吴为)
 
  (原标题:民宿走俏 节前谈好价住前临时涨)
(责任编辑:Markus)